2021-10-27 美国 来源:其他 作者:贾舒喆 领域:科技战略
关键词:
据跨境合规前瞻解读10月26消息,美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发布《信息安全管制:网络安全物项》的临时最终规则。BIS以国家安全和反恐为名,以瓦森纳机制为基础,在《商业管制清单》(CCL)中新增出口管制分类码,加强对“网络安全物项”的出口管制,认为其中存在“可能被用于监视、间谍活动,或采取其他扰乱、阻止或削弱网络或设备功能的行为”的“入侵软件”及“用于开发、生产或使用入侵软件的技术”。该规则还新增“经授权的网络安全出口”(ACE)许可证例外,但对物项最终用途做出限制,若出口商、再出口商、境内(转移)商知道某网络安全物项在未经信息系统所有者、运营商或管理员授权情况下的使用或将影响信息或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则不适用该许可证例外。